6月11日下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在阜新校区国际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和葫芦岛校区行政楼707室(两校区视频)召开。会议传达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总结我校近一段时期关于科研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自查整改等工作,明确下一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
副校长毛君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制。第二要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从学校层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安全运行督查小组、制定安全运行保障体系、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所、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实验室(中心)主任、现场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第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在教育厅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开展前,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自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安全有效的运行。
相关职能部分、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教育厅所属的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