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公法学院于博雅楼模拟法庭开展了课外科研技能训练讲座活动,学院法学讲师刘亚静担任本次活动主讲人,法学17级全体同学参加了此次讲座。
此次课外科研技能训练讲座的主题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讲座伊始,刘亚静老师向大家提问四书五经中的“四书”分别包括什么,以此调动同学们的情绪。从中庸代表着天道,到大学的人道,再讲到内圣外王之道。接着刘亚静老师提出了“大人之学为己,小人之学为人”的理论,并为大家用生活中的例子区分何为“大人”,何为“小人”,尤其强调“为”字是“修为”的意思,一个人想要齐家治国,起点在于“修为自己”,学会格物致知,诚然正心,反观自照。随后,刘亚静老师带同学们区分“天性、秉性、习性”人之三性,由此引出人的组成:身体,思维,情绪,感知。由“感知”老师又引出知识二字与古代教育和现代教育的含义。讲座最后,刘亚静老师以播放视频的方式,让同学们更了解汉服文化。
此次讲座,同学们对自我修为的提升有了新的见解,也对中国古代的文化底蕴有了更深的了解,激发了对中国历史的探索之心。

主讲人

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