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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开展课外科研技能训练 ——民事审判实务训练

责任编辑:高宇作者:发布时间:2019-12-21点击次数:

12月18日晚,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于博雅楼模拟法庭开展课外科研技能训练,其主题为“民事审判实务训练”,此次训练由朱晓邈老师承担,为更好发挥课外科技训练作用,进一步突出实训效果,朱晓邈老师特意邀请了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谭冰法官为大家进行讲解,学院法学18级全体学生、17级部分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开始,由朱晓邈老师对本次科研训练进行介绍,并邀请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的谭冰法官为大家本次讲座的主讲。首先,谭冰法官对法律人这一名词下了定义,他讲到法律人包括不仅包括检察官、法官、律师,还应该包括法律工作者和法律研究的专家教授。谭冰法官讲到了民事、刑事和包括在民事审判中的商事这三个类型的审判理念不尽相同。民事审判应该强调对弱者加以保护,要对结果、实际强调公平;商事审判从属于民事审判,在商事审判中要强调公平和效率并重,有时甚至要强调效率优先,目的就是为了早日解决纠纷,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回报;而在审理刑事案件要保持中立态度,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判案,然后才能对被告人有效的加以保护。接着,谭冰法官强调了在法律学习当中要保持着先程序后实体的理念,才能有利于保护司法的公正性。接着,谭冰法官说到要注意举证责任的转换问题,尽管同学们都知道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往往存在着误区,要根据具体事例确定原告和被告的举证责任。最后,谭冰法官强调了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法律可能跟不上时代的变化,所以要运用好法律的总则内容,他举例他在实际判案的过程中如遇见具体法律和根本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下,运用好诚实信用原则才能有助于更好的断案并且保护公民的权力。在结尾时,谭冰法官说到:“无论从事什么法律工作,其本心都是要为匡扶法律正义而行动,做一个正直的法律人。”

本次讲座加深了同学们对具体民事审判案件中的逻辑和思维理念的理解,更使同学们对法律学习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评委

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