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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标兵系列之32:公法学院林媛媛(图)

责任编辑:党委宣传部作者:孙海瑞发布时间:2015-08-22点击次数:

林媛媛,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团委书记,2011级年级辅导员。参加工作11年来,她为人师表,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她坚持立足一线辅导员岗位,全心全意为学生做好事、办实事,广泛受到学生敬佩爱戴,被学生亲切地称为“媛姐”、“林妈”。

◆以德为基,志于育人,做学生成才的引路人

“什么样的辅导员带出什么样的学生”,林媛媛一直把这句话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和座右铭。她向来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己所不能,勿施于人”,要求学生不迟到不缺勤,她自己总是比学生到的更早。工作的严要求和高标准,以身作则,勤奋敬业的方式带动和影响了一批批的学生成长发展,成为了学生提升自我的楷模。

林媛媛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重视做群体工作,又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在群体工作中,她总结了以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节庆假日、主题活动和年级变化为契机的教育法和大一抓适应性教育,大二抓目标确立,大三抓素质拓展,大四抓就业教育的分年级教育法。在指导学生个性化发展方面,她善于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因势利导,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她平等地对待、尊重每一个学生,注重因材施教,选择学生易于接受的方法,充分发展他们的个性。

◆倾注真爱,润物无声,做学生生活的贴心人

林媛媛虽然年长学生只有10多岁,但是很多2011级的学生都愿意称她为“林妈”。作为辅导员,她就像母亲要了解孩子一样,总是非常深入细致地去了解每一个学生的情况。学生入校之初,她就通过新生军训和教育月,分批找学生单独谈心等方式,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就记熟了两百名学生的姓名、生源地等基本情况。坚持每周走访学生寝室一到两次是她一项长期不懈的工作方法。利用每一次走访寝室的机会,“林妈”认真地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业和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亲密无间的交流,同娱同乐,让学生们倍感关怀。

一名女生学业落后、家庭关系复杂、极度缺乏安全感。林媛媛经常与她谈心,让她慢慢获得生活的动力,慢慢融入班级、建立自信、懂得感恩。这爱的感化与滋润让这名学生性格开朗乐观起来,毕业时顺利签约一家国企。2011级的一名甘肃学生,入学时只身一人背了一个小书包,比正常学生晚来了一周。与其深入交谈后,才得知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就带了500元来上学。林媛媛主动为他购买行李,帮他办理绿色通道,让他安心入学。每当这名学生遇到困难的时候林媛媛都会主动给他资助,后来还帮助他找到了勤工助学的岗位,毕业时这名学生也顺利找到了理想的工作。

◆强化载体,突出特色,做学生素质教育的领路人

作为院团委书记,依托共青团工作平台,林媛媛每年都在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60余项。一场场精彩的学术讲座,一项项具体的训练指导,一次次精心组织的学术竞赛,使学生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最开始组织科研训练项目时,教师和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林媛媛不断说服学生,动员教师,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跟进。近几年,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奖励,仅“挑战杯”一项赛事就获得全国二等奖、三等奖、省级特等奖87项;学生以第一作者每年发表省级以上学术论文100多篇。

每年暑假林媛媛都亲自带着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新农保政策宣传与工作调研、资源型城市转型服务等大型社会实践活动,来增强学生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每一次她都亲自带队,随时随地指导学生如何与人沟通、如何处理突发情况、如何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作。辛苦的付出,让学生们增进了同基层人民的感情,增长了实践才干,也收获了另一种成长。因工作突出,学院团委被评为辽宁省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

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第一天起,林媛媛就坚定了一个信念:“辅导员是可以追随一生的事业,可以仰望一生的事业”。多年来她全身心投入学生工作,多次被评为阜新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校优秀团干部、校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所带团委先后获评全国煤炭行业“五四”红旗团委、阜新市先进团委、校五四红旗团委。